德州财产法要求大多数房屋的卖家填写卖家披露表,该表格的目的是披露卖家所知道的与房屋有关的任何问题,并为潜在买家提供信息和一些维修的历史记录。 卖家披露表格共有5页,要求卖家列出房产的电器和各类系统(冷暖/热水器/Sprinkler等)、当前的缺陷(淹水/漏水/白蚁等)、过去的保险索赔、过去的检查报告以及房产的其他状况。 但遇到以下四类情况,卖家无需提供 Seller's Disclsoure Notice 卖家披露表: 1. 死亡:如果房产是通过遗嘱认证程序或遗嘱转让的,则无需披露。 2. 债务:如果因债务导致的拍卖或破产引发财产转让,则无需披露。 3. 离婚:如果在离婚期间财产从一方配偶转移给另一方,则无需披露。同样,如果财产是通过近亲转移的(即使没有离婚),则不需要披露。 4. 其他:如果房产是全新的或其价值低于所售房产总价值的 5%,则无需披露。例如,某物业是一个 200 英亩的牧场,但里面有一个小棚屋,根本没有什么价值。如果该建筑低于所售房产总价值的 5%,则无需披露。